转融通业务介绍及业务流程
一、业务介绍
机构客户将闲置的证券出借(证金公司为对手方),到期收到归还的证券、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通过证券出借,在原有持股收益不变的前提下,获得出借利息收益,实现存量股票资产的盘活。
目标客户:符合条件的证券持有人均可出借,包括公募基金、社保、一般法人机构、合伙企业、私募产品等;自然人暂不可出借证券。
标的证券:证金公司确定转融券标的证券,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基本一致但暂不含ETF证券。
出借申报:主板证券最小申报1万股,且为100股整数倍,单笔最大100万股。科创板、创业板最小申报1000股,且为100股整数倍,单笔最大1000万股。
业务意义:投资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可盘活闲置证券资产,获得投资收益。促进证券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价格。
费率约定:
1.沪深主板:各期限、费率由证金公司统一规定
期限 |
3天 |
7天 |
14天 |
28天 |
182天 |
转融券费率(年化) |
1.5% |
1.6% |
1.7% |
1.8% |
2.0% |
期限 |
1-182天 |
转融券费率(年化) |
市场化费率,灵活议定 |
二、业务流程
1.准入要求
(1)已开立A股证券帐户、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开户资料规范、账户状态正常、纳入三方存管;
(2)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禁止或限制参与相应业务的情形;
(3)产品账户投资范围包括本业务。
2.申请材料
(1)关于同意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批准文件或内部决议文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件;
(4)经办人授权文件及身份证件;
(5)产品合同、管理人登记证明、产品备案证明等。
3.签署《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4.开通出借权限,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