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流程
行权流程
(1)申报
行权日行权时间内均可提交行权委托,也可撤销行权委托;可多次行权申报,行权数量累计计算。
当天买入证券当天可以用于行权。当日买入的合约,当日可以行权。
Tips:
行权最小单位是单张合约,不允许对单张合约部分行权。
行权申报时,投资者应有所需的足额合约、提前准备好足额资金(认购期权行权方)或足够标的证券(认沽期权行权方) ,期权经营机构将对投资者行权进行前端检查与控制。
(2)有效检查
E日日终,中国结算对行权方行权申报记录核查以下条件是否满足:
1、期权合约是否足额;
2、认沽期权行权方行权所需标的证券或者资金是否足额(行权最小单位是单张合约,不允许对单张合约部分行权)。
核查通过后,有效行权申报参与行权指派。
(3)行权指派
E日日终,中国结算根据交易所行权申报记录,对有效行权申报与被行权方进行行权配对,配对结果发结算参与人,对认沽期权行权方的标的证券进行交收锁定。
对于被指派的被行权方被指派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不释放,未被指派的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予以释放。
中国结算按照 “按比例分配”、“零股按尾数大小分配”原则,对有效行权申报与被行权方进行行权指派。
例 50ETF认购期权,行权比例(行权数/总净义务仓数=7176/8000)为0.897,甲有1700张净义务仓,应分配1524.9张(1700×0.897);乙有2500张净义务仓,应分配2242.5张(2500×0.897);丙和丁各有1900张净义务仓,应各分配1704.3张(1900×0.897)。按规定,甲乙丙丁先配整数张,即甲得1524张;乙得2242张;丙丁各得1704张。零头合约按从大到小排列, 甲排第一(0.9张)乙排第二(0.5张);丙和丁同排第三(0.3张)。于是,所剩余张数为2张(7176-1524-2242-1704-1704)。先送甲一张,如有剩余(实际剩余1张)再送乙一张,如仍有剩余,则丙和丁由系统抽签决定分配。如果到乙处已分配完,丙和丁则不再分配。
注:本例未考虑交易成本及相关税费。
(4)行权清算
中国结算在行权指派后对行权应收应付资金进行清算,以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单位形成结算参与人E+1日应收付的行权资金净额。
中国结算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形成E+1日各个证券账户关于某一代码标的证券应收付的证券净额,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结算参与人某一代码标的证券应收付的证券数额。
(5)行权交收
E+1日日终,中国结算首先根据期权交易结算流程完成当日权利金的结算,再根据最新持仓情况暂不释放所有未到期合约未平仓部分对应维持保证金;对于到期被指派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中国结算按结算参与人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内的结算准备金余额/(行权交收资金-被行权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的比例释放被行权合约维持保证金用于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