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追加担保物流程等事项进行调整,如本公告调整内容与融资融券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1、鉴于近期市场波动剧烈,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预警线由150%调整为135%;
2、对融券交易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暂停公司融券券源供给,对融券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监控。
3、投资者T日日终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130%)的,公司启动追加担保流程,投资者应及时追加担保物或了结负债,使T+1日日终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5%。若T+1日日终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5%,公司将于T+2日起进行强制平仓,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5%。
4、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盘中低于110%时,公司将实施强制平仓操作,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对上述业务标准和流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另行通知。
以上调整自2015年7月8日起实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