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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合约恢复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5-08-07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合约恢复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证公告(衍生品)[2015]002号,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于8月7日上午9点56分暂时停止交易,目前影响期权交易正常进行的相关因素已排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今日下午恢复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证50ETF期权合约于8月7日14 :00恢复交易。

2、8月7日13:00至14:00继续暂停交易。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进行撤单申报,其他类型的申报不予接受。

3、上交所根据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前结算价格,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涨跌停价格、开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恢复后的交易据此进行。

4、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前已经达成的交易有效。相关交易按照当日收盘后确定的维持保证金标准收取保证金。请投资者备足相应维持保证金,确保履行交收义务。

5、上交所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证50ETF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开仓保证金标准的调整以及上证50ETF在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期间的交易价格变化等情况,审慎参与后续期权交易。

6、对上证50ETF期权合约暂停交易前已经达成的交易结果有异议的投资者,可以在8月7日17:00以前向我司提出,我司将代为报送交易所,由交易所作最终答复。

特此通知。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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