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此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按照两交所通知要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3日起上调融资融券业务融资保证金比例至100%。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
特此通知。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