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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2015-11-16)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5-11-16

尊敬的投资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此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按照两交所通知要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3日起上调融资融券业务融资保证金比例至100%。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
 
  特此通知。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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