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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数熔断期间融资融券担保物划转规则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6-01-07

关于指数熔断期间融资融券担保物划转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指数熔断交易规则。在发生指数熔断期间,融资融券担保物划转(包括担保证券划转和现金划转)不受熔断影响,仍可继续委托。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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