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参与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的投资者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我公司已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在您进行创业板市场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投资前,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否则将无法进行交易操作。
特此通知。
特别提醒:今日(2016年1月18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蓝标转债”(债券代码:123001,对应创业板股票“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上市交易,如需参与,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温馨提示:已开通创业板交易客户请忽略此条;新签创业板交易客户,请亲至我公司营业网点办理;转签创业板交易客户,可通过信达天下客户端【业务办理】功能自助办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
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根据本所《会员管理规则(2015年修订)》和《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二、会员应当按照《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执行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三、会员应当做好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微博及营业场所等渠道,向投资者及时说明创业板公司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