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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月到期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6-01-27

尊敬的投资者:

2016年1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16年1月27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

二、行权日当天,融资融券担保品划转及当日非担保交收等业务中获得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认沽有效性检查合约标的锁定,也不能作为行权交收日的行权交割可用合约标的。

三、持有期权合约义务方的投资者请提前准备行权指派所需资金或合约标的。若投资者行权证券交收不足,中登对未交付部分按照行权交收日合约标的收盘价的110%进行现金结算;若投资者行权资金交收不足,我司将对客户应收证券进行转处置。

四、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星期五)起可以卖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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