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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7-01-17

关于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涉及融资

融券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5,证券简称:武钢股份)近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宝钢股份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武钢股份(证券代码:600005)股票或宝钢股份(证券代码:600019)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日(2017年1月24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担保物转出,需满足担保物转出后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300%的条件。

信用证券账户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仍持有的武钢股份股票,将在换股工作完成后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宝钢股份股票。该变化可能会对账户担保品价值、维持担保比例等方面带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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