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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7-06-21

尊敬的客户,信达证券温馨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自7月1日起,如您新办理以下业务,将需进行风险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新三板、股票期权、港股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债券正回购、分级基金、金融产品购买、投资顾问服务、债券合格投资者开通、退市协议签署等业务。风险测评已过期的客户,也需重新进行风险测评。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拨打信达证券全国服务热线咨询: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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