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3月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统称“新《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根据新《实施办法》,沪港通、深港通标的范围扩大后的港股通标的范围有所调整。详情请投资者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港通标的范围扩大后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首次调整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的工作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月24日发布了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实施时间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4月24日起,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正式实施。交易日历优化详情,请投资者关注沪深交易所登载的《关于2023年沪港通下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
附件:1.关于沪港通标的范围扩大后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首次调整的通知.pdf
3.关于2023年沪港通下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pdf
4.2023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2023年2月24日更新).pdf
6.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