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已于2023年11月30日签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2023年12月12日,广东证监局出具了《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编号:[2023]59号),确认对奥美森的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期自2023年12月12日开始计算。现将奥美森辅导备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信证报〔2023〕175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