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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经纪业务客户存款利率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4-11-08

尊敬的投资者:
    2024年10月18日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18家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开对存款利率的行政性管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在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内自主确定存款利率水平的有关规定下调其存款利率。现其活期存款年利率调整为0.10%。
    2024年11月8日起,公司将按照上述第三方存管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0.10%为投资者计付利息。
    投资者如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或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第三方存管银行存款利率的情况,可以向您开立资金账户的分支机构反应或拨打服务热线95321。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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