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金泰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简介
一、专项计划名称:信达-金泰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二、资产支持证券类别: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类资产支持证券。
三、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
1、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以簿记建档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
2、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四、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
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发售规模之和为172,7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售规模为人民币172,600.00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售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对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募集规模接近或达到约定的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认购申请。
五、专项计划存续期限
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为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法定到期日止(含该日)。法定到期日不一定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到期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将可能于法定到期日前支付完毕。具体来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的第6、12、18、24、30、36个兑付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设置了票面利率调整安排和售回安排,专项计划可提前到期。
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为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法定到期日止(含该日)。法定到期日不一定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到期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将可能于法定到期日前清偿完毕。
六、原始权益人: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资产服务机构: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八、差额支付承诺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十一、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十三、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会计师事务所: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六、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及标的物业情况、交易结构安排及差额补足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Asf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评级。
十七、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参与价格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100元,每份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价格亦为100元。
在缴款截止日前,委托人可多次参与购买,每档证券认购总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万元(含)。
十八、资产支持证券份数
资产支持证券总数为1,727.00万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1,726.00万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1万份。
十九、专项计划推广对象: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二十、推广机构和推广方式:信达证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直销和代理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二十一、资产支持证券登记及交易: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本专项计划设立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方式实现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不得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对所持有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处置,亦不得要求计划管理人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