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九江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根据《关于报备证券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部经营现状及总体成本,现将我部最新股票、基金(包括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等交易品种佣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一、A股客户佣金收取标准:
1、资产50万元以下的客户,佣金不低于0.16‰,不高于3.0‰;
2、资产50万(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客户,佣金不低于0.15‰,不高于3.0‰;
3、资产100万(含)以上1000万以下的客户,佣金不低于0.13‰,不高于3.0‰;
4、资产1000万元(含)以上或月均交易量3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佣金不低于0.12‰,不高于3.0‰;
5、资产3000万元(含)以上或月均交易量1亿元以上客户或特定机构、产品户、理财户、量化客户,佣金不低于0.1‰,不高于3.0‰;
二、B股客户佣金收取标准:
交易佣金不低于0.5‰
三、对各类创新性交易品种(权证、转债、基金等),我部在不低于成本的情况下,根据创新性交易品种特性与客户协商收取佣金,且不低于深沪两地交易所规定标准。
四、我部将严格按上述佣金标准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在报备范围内执行。在确保与新客户明确约定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的基础上,并按公司佣金收费相关细则审核并执行.并向客户做好证券交易佣金自律解释工作。
新开客户按默认0.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九江路证券营业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